關于要求劉寧同志返崗的通知
我單位職工劉寧(身份證號15230119*****10019),未經單位同意,你擅自離崗多年,多次聯系要求你返崗,但至今未返崗。現通知你15日內速與單位聯系并返回單位上崗,否則視為你主動辭職,單位將對你解除勞動合同,核減編制。對此,由你本人承擔全部責任。
特此通知!
內蒙古第四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
2025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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